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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撤销权是指什么内容
释义
    民法撤销权是指什么内容
    民法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具有单方意思表示可使某个法律关系恢复到开始的状态
    从形式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三类。
    (1)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民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要约。《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要约撤销】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从法律归属而言,撤销权的对象包括三类。
    (1)行为人自己的行为。
    (2)他人的行为。
    (3)行为人和他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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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