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历记录为何记不详细? |
释义 | 重庆市物价局在上周末制订了《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始试行。该法规定,医院必须全面公布所有药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但大多数医院只公布了常用药品的价格,病人记载不全是极为普遍的现象。该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并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名称、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内容,为患者提供查询设施。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大办法的执行力度,并提醒 法律分析 物价部门将会加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执行力度。重庆市物价局在上周末制订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已开始试行。按规定,医院必须全面公布所有药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医院只公布了常用药品的价格,病人记载不全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应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的编码、名称、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内容,并为患者提供查询设施。 然而,记者发现,主城区多家大型医院的药品价格公布栏上,都仅公布了数十种药品的价格,最多也不过百余种。还不到所使用药品的三分之一。某医院药剂科负责人称,公布的都是最常用的药品,没地方公布全部药品的价格。此外,大多数医院的医生在为病人填写病历时都是选择性记录,不少简单项目或常用的检查项目都是粗略记载。而该办法规定,病历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 正在沙区某医院住院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医生给我看的病历都只记录了重要项目,像输液时使用的液体瓶数等都是只写了价格,很少详细标明,医生写多少就是多少,病人则不明不白。记者了解到,这种现象其实很普遍。 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大办法的执行力度,并提醒患者,住院时要主动向医院查询未公布的药品价格,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病人应全面审核一日清单和出院清单,有权对未登记或乱登记的项目提出异议,医疗机构应予复核解释。若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患者可拒绝缴纳某些费用。 结语 本文报道了重庆市物价局制订的《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开始试行,要求医院全面公布所有药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医院只公布了常用药品的价格,病人记载不全是极为普遍的现象。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大办法的执行力度,并提醒患者,住院时要主动向医院查询未公布的药品价格,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的病人应全面审核一日清单和出院清单,有权对未登记或乱登记的项目提出异议,医疗机构应予复核解释。若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患者可拒绝缴纳某些费用。 法律依据 (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资料中如实记录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实施约束、隔离措施等内容,并如实告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患者及其监护人可以查阅、复制病历资料;但是,患者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可能对其治疗产生不利影响的除外。病历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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