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省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
释义 | 河北省直公积金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直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执行原利率标准;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结合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缴存、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所购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个自然年度。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如合同签订日至贷款发放日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放款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如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调整的,执行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 现行利率: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现行年利率为2.6%,5年以上的,现行年利率为3.1%。(所列公积金利率从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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