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有影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 1、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2、车辆在路口未按交通信号通行事故; 3、车辆违反右侧通行规定、未各行其道的事故; 4、车辆在路段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5、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借道通行事故等。 一、机动车扣分标准是什么 扣1分: 1、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扣2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系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 4、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的; 5、遇到前方机动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穿插等候车辆。 扣3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6、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7、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新交规扣分标准: 扣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3、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4、闯红灯。 扣12分: 1、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3、酒后驾车扣证6个月,处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5、未悬挂或者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物随号牌等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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