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个地方都有地方性的捐献法规没有统一的国家相关立法,一般情况下法律是只规定眼角膜可以捐献,现在除了北京市有关法规规定可以捐献人体表面皮肤之外还没有更多的关于捐献遗体的规定,因为很多的遗体捐献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用在了真正的活人身上,有一大部分是用来给医院的临床实验用的,很多的临床实验是医学院的教授用来给学生们做实验的,他们对于遗体的尊重程度是相当不够的,甚至可以说把遗体用完之后没有利用价值了就当医疗废物随意处理掉,导致很多人不敢也不愿意捐献遗体,那么当然就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遗体捐献,所以有关遗体捐献的法律就成熟的比较慢,还没有上升到国家立法的程度就是因为我们国家对于这方面的实践太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