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新生儿上户口的证件材料包括: 1、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及户口本复印件; 2、结婚证;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出生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应当准备齐全才能够办理。办理出生登记的时间依法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携带相关证件到派出所上户; 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先咨询工作人员,并准备好对应的材料后才能上户; 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