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简述人民法院行政诉讼中不予受理的事项有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内部行政行为。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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