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离婚传票能不能起诉 |
释义 | 起诉离婚是有传票的,法院会在法定的时间内将传票送达当事人。 一、传票送达后还调解吗 一、传票送达后还可以与对方进行调解的。在诉讼以下阶段都有民事调解: 1、在诉讼活动开始前调解; 2、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及早介入对案件进行调解; 3、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并促使当事人达成合意从而解决纷争。 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上,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法院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调解书签收前双方有一方反悔,即为调解不成,法院要及时判决。 二、法院传票不去的后果如下: 1、拘传。属于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和合理解决; 2、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属于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属于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5、转交送达。是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总而言之,在开庭时,法院会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如果不接受调解,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所以传票送达后,仍会调解。传票属于法院的法律文书,向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告知当事人出庭的时间地点等内容。调解是双方在有关组织下,自愿协商解决纠纷,使双方和解的措施。调解可以有效解决纠纷。 二、被起诉之前被告要被收到什么通知 只要被对方起诉,且法院受理后,便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一般法院传票会有邮寄方式寄送给被告。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是要到法院直接送达。法院通知领取传票,一定是通过人工电话通知。 三、法院传票是否会用短信通知 不会,短信无法确认法院信息被有效送达。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是要你到法院直接送达。 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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