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移交司法机关? |
释义 | 法律分析:移送司法机关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开庭审判。另一种是涉嫌犯罪,但属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由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然后送交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第六条 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三)涉案物品清单; (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其中,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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