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中途能否撤回? |
释义 | 司法鉴定可以撤销,但需要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撤销证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如对方有反驳证据并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准许。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是可以撤销的,但是这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能够给出明确的司法鉴定错漏的证据才可以,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进行撤销。而且,司法鉴定的撤销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流程来。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拓展延伸 司法鉴定程序中的撤回申请流程及要求 司法鉴定程序中的撤回申请流程及要求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条件。首先,撤回申请必须在鉴定程序尚未结束前提出,并且需要向相关法院或鉴定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详细说明撤回的理由,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撤回申请一般需要经过法院或鉴定机构的审查和决定,是否同意撤回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撤回申请被批准,鉴定程序将终止,相关费用可能会有所调整。然而,如果申请被拒绝,鉴定程序将继续进行。因此,在提出撤回申请前,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与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结语 司法鉴定的撤销并非随意可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能够提供明确的司法鉴定错误证据的基础上。同时,撤销申请也需遵循相关法律流程。当一方当事人拥有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证据时,法院应准许其撤销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对于撤回申请,需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条件,包括提前申请、书面申请、理由说明和证据提供等。申请是否被批准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费用可能会有所调整。在提出撤回申请前,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