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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回执单怎么查询
释义
    报案人及其家属凭《接受案件回执单》,可以通过电话或直接到接受案件的公安机关查询该案是否立案或者是否已移送审查起诉的情况。
    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针对报案人的一个回复是指立案回执。公安机关在决定立案的时候,应当制作立案回执,并将立案回执交给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一般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访问所在地公安机关官网,寻找“案件查询”或“警务公开”等菜单选项;2。进入“案件查询”页面,选择查询方式,可能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案件编号等信息
    3。查询结果中应该包含报案回执单的信息,如案件状态、办案单位等。另外,如果你不方便上网查询,也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的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咨询报案回执单查询的方式。
    受案回执与立案回执是不一样的,区别主要有:
    1、含义不同,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的受理,立案回执是说明该案件公安机关即决定立案了。
    2、结果不同,受案回执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立案,也有可能会不予立案;而立案回执则是已经立案,之后开始对案件情况进行侦查。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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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4: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