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养的子女能否与亲生子女结婚? |
释义 | 收养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不能结婚,因为收养建立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违反了近亲结婚的规定。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无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岁等。 法律分析 一、收养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可以结婚吗 不可以。收养孩子以后,该孩子与收养家庭成立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依托于该关系之下的家庭成员,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血缘关系,所以不可以通婚。 除非,此时解除收养关系,这样双方之间不存在了拟制的血亲关系,那么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的规定,收养人欲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人无子女是指收养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够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 但是,如果收养人自愿收养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弃童的,不受“无子女才能收养子女”的条件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本身患有能危害儿童身心健康或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精神病或者传染病,如果这种病传染到儿童,被收养人的健康肯定会受到影响,不利于被收养人的成长,因此,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人,是不准许收养子女的。 4、年满三十岁。 这是一种年龄上的限制,这种限制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接近于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的年龄差距,有利于培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感情,稳定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还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我们清楚的知道收养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是不能结婚的,此时双方之间存在拟制的血亲关系,而刚好这个关系又是《民法典》中禁止结婚的近亲范围。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的孩子与自己的孩子不能结婚,因为收养孩子与收养家庭建立了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被视为具有血缘关系。只有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之间不存在血亲关系,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外,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且收养人年满三十岁。了解这些条件有助于我们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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