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公司追回社保个人部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强制追回,可以和员工协商退回个人应缴部分。公司继续为员工多缴纳了1个月的社会保险,员工对此并无过错。公司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如果协商后,员工愿意退回个人应缴部分,公司可以追回,如果员工不愿意,公司不可以强制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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