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土地使用证建厂,是非法占地的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工厂没有土地使用证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工厂的主管人管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