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债务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吗 |
释义 | 放弃债权是单方法律行为,债权人放弃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如果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则该部分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消灭。 一、撤销权成立后财产要归还吗 撤销权成立后财产要归还。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向受让人提起因处分被撤销而返还财产的诉讼,或者债权人自行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二、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如下: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三、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取保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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