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意定监护协议 |
释义 | 您好,意定监护协议是基于意定监护这一项法律制度,由当事人之间相互签订的民事协议。而意定监护则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最早于2015年,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出现,2017年的《民法总则》吸纳了该条款,并在此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将“意定监护”制度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民法典》编纂继承了《民法总则》对于“意定监护”的制度设计,并明确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满足了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体现了《民法典》保障意思自治的立法价值。 意定监护,不同于法定监护,是一种最大限度尊重公民权利的法律制度。意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律对公民权利实现最大化的支持。具体内涵包括但不限于一个人生病了需要救治到什么程度、需不需要过度医疗、希望以什么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等,都可以通过意定监护的形式让其他人帮助自己实现。 意定监护的重要作用就是,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有自己信任的监护人行使监护职责,避免当事人由于家庭矛盾、情感纠纷等原因,配偶、子女等法定监护人不能或不愿意行使监护职责,最终导致当事人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后,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在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意定监护为公民更好地行使个人权利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但签署意定监护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内容较为详细复杂,且需要通过能够办理相关业务的公证机构予以公证才能更好的发挥其法律效力。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希望所提供的答案能够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