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除此之外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费。法定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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