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保险报销一般遵循“合理且必要”原则。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护理费是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医院护工,一般属于外包制,不属于医院的护理体系,聘请护工属于患者与护工或者专业护理机构的私下商业行为。所以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