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版权公告期间采取行动? |
释义 | 商标被抢注后的应对措施:1、初审期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注册后五年内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驰名商标无时间限制;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分析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拓展延伸 制定有效的版权保护策略:在版权公告期间保护您的权益 在版权公告期间,为了保护您的权益,制定有效的版权保护策略至关重要。首先,确保您的作品在公告期间内得到充分的宣传和推广,以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价值。其次,建立严格的版权管理措施,包括注册版权、使用水印、监测侵权行为等,以便及时发现和应对侵权行为。此外,与专业律师合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侵权纠纷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法律行动。最重要的是,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版权协议,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通过以上策略的综合应用,您将能够在版权公告期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在商标保护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至关重要。对于初审公告期的被抢注商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注册的商标,可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或者如果是驰名商标,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对于长期未使用的商标,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在版权保护方面,制定有效的策略包括充分宣传推广作品、建立严格的版权管理措施、与专业律师合作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合作伙伴签订明确的版权协议等。通过综合应用这些策略,您将能够在商标和版权保护中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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