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1、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不适用死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分案处理的原则分。案处理是指对未成年人案件与成年人案件实行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关押、分别执行。诉讼程序分离是指未成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或有牵连的案件,只要不妨碍诉讼,要分案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只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都是属于没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如果构成犯罪同样也会承担刑事的责任,但只限制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如果未满十六周岁而满了十四周岁的话,那么会结合犯罪情节的大小来进行处理。 一、走私毒品时不满18周岁是否适用死刑 走私毒品时不满18周岁不得适用死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者未满18岁的,是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适用死刑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未成年犯罪的规定如下: 1、若已满十六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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