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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2023年标准是什么?
释义
    本文详细介绍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当一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时,他所应该受到的刑罚起点为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为二百万元以下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除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从犯或者
    法律分析
    第一个量刑幅度是指,当一个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时,他所应该受到的刑罚起点。根据刑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应该在三个月拘役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2、第二个量刑幅度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为二百万元以下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六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基准刑在十年以上的,除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从犯或者具有两个以上其他法定减轻处罚情节,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低于五年有期徒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项和物资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非法经营、行贿、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属于侵害公司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之一,如果是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便利实施了盗窃、诈骗或者是侵占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那么就会对该行为人予以定罪处罚,具体量刑标准还需要根据行为人所涉及到的具体数额来确定。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这些情形包括:
    1. 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或者民族团结的;
    2. 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
    3. 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
    4.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
    5. 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6.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7.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的;
    8. 多次实施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9.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
    10.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上情形从重处罚的具体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些情形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更严厉的刑罚处罚。
    结语
    这段话介绍了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和相关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一定数额时,应该在相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同时,还介绍了量刑幅度和从重处罚的情形。最后强调了职务侵占罪属于侵害公司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之一,具体量刑标准需要根据行为人所涉及到的具体数额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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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