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果吃外卖过敏,可以向商家索赔吗?
释义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果人身、财产受损,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如果能证明商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赔偿的机会更大。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并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销售者可以向生产者追偿。在接受服务时,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也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单纯过敏是基本没法赔偿的,但如果你能证明他那个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那就可以赔了,适用于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拓展延伸
    外卖过敏引发的健康问题,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当消费者因为食用外卖食品而引发过敏问题时,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如食物包装、收据、医疗记录等,以证明过敏反应与外卖食品之间的因果关系。其次,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要求退款或补偿。如果商家不予合作,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救济,向相关监管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并考虑起诉索赔。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评价平台等渠道公开分享自己的经历,提醒其他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问题,推动商家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遵循合理的饮食选择,尽量避免过敏风险。
    结语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在于保留相关证据,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寻求法律救济,并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提醒其他消费者。消费者应保护自身健康权益,避免过敏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0: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