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向商务局申请备案,7日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变更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增加“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并在区县公安局指定地点申请报关专用章,当日领取;3.向区县辖区海关办理备案登记相关手续,7日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登记证》。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条例》 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施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第四条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