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谅解书属于赔偿范围吗 |
释义 | 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一、交通事故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肇事者赔偿后对方出示谅解书是可以从轻处理减刑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对于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轻重、谅解的原因以及认罪悔罪的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交通事故三年以下的可以适用缓刑,但能否适用缓刑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交通事故死亡谅解书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并且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对方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刑事和解协议书的履行效力: (一)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二)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 (三)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 (四)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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