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不公平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和行政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第一审裁定为十日;刑事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第一审裁定为五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