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情形有哪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之情形。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几种 现行法律没有可变更的合同,只有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合同在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因可撤销合同获得的财物需要返还。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具体有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对签订的合同有重大误解;被合同的相对方或第三方胁迫签订合同;被合同的相对方或第三方欺诈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须由撤销权人在除斥期间内主动行使撤销权。 3、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 4、撤销权人可以撤销或变更合同。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条件包括:1、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2、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3、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4、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显失公平。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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