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是形成权吗 |
释义 | 债权转让是形成权吗 债权转让并不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行使法律权利时,形成的一种权利,例如对合同进行撤销、变更等。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必须通过行使才能产生效力,否则虽然权利人享有权利,但法律关系不会发生任何变动。形成权的行使不以相对人的同意为要件,故对相对人的影响甚大,只有及时行使才能使法律关系尽快明确,为此需要在法律上规定除斥期间。依此期间,权利人逾期不行使将导致权利的消灭。如果法律规定了该期间,即是形成权的存续期间;没有规定的,依当事人的约定期间;无约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间内行使,否则权利即告消灭(《合同法》第95条)。 另外,形成权的行使还要遵循两条规则:一是不得附任何条件或期限(见《合同法》第99条第2款),二是一经行使不得撤销。因为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一旦到达对方即生效,故无所谓撤销。但在到达对方之前,意思表示尚未生效,故自然可以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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