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离异如何实施家庭教育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哪一方就是直接抚养人。即使如此,父母双方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即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也不能消除法定的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选择父母离婚后跟哪方一起生活,取决于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以及父母能提供的生活条件是否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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