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婆去世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该文章主要讲述了我国《民法典》中有关继承权的规定。其中,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时,儿媳也可以作为遗嘱继承人。遗产继承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分割诉讼时效为三年。然而,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则不得再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一、公婆过世时,儿媳妇是否有权继承? 公婆过世时,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而在法定继承中,儿媳的配偶死亡后,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注意,如果其财产中的文物有特别珍贵,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三、遗产分割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遗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形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这时时效未过,因为继承开始后,在分割前,遗产为继承人共有,虽该遗产被其中某一个继承人独自管理和使用,且管理人并未表示要拒绝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分割,故在其他继承人主张分割前,并未产生继承纠纷,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 结语 在我国,公婆过世时,儿媳妇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妇在法定继承中,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十二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儿媳妇在法定继承中具有一定的继承权。同时,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树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遗产分割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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