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签订的基本流程: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1)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2)合同欺诈的风险。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法律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2、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风险。可能风险:对方如果根本不具有履约的能力,或者陷于经济困难无力履行债务,或者已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己方履行合同后无法回收价款,或者只能从对方的清算财产中获得部分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