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没有直接关系,两者的计算方式和缴纳方式也不同。 法律依据: 1.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用应当由参保人和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个人应当根据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综合所得额计算和缴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综合所得额为纳税人在一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总和减除法定扣除项后的余额。 综上所述,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两项不同的义务,缴费基数不同也不会直接影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