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进行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遗嘱公证方式: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2.公证处审查受理。3.公证处对遗嘱进行审查。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5.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遗嘱公证的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怎么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被继承人可以直接到公证机构撤销公证遗嘱或者遗嘱人实施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视为对其遗嘱的撤销。订立公证遗嘱需要被继承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遗嘱原件等相关所需材料,审查之后予以办理即可。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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