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手指伤残如何鉴定和赔偿 |
释义 | 工伤手指伤残的鉴定和赔偿,包括鉴定程序、费用承担以及手指骨折的鉴定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支付;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肢体缺失的定义;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的工伤认定条件和赔偿规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手指伤残如何鉴定和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由劳动部门委托医院进行鉴定的。费用一般350元左右,由工伤保险或用人单位承担的。 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 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至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至4指末节缺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规定,能证明自己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按照12个月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如果不能证明的就你这受伤前12个月社保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俩者相差很大,最好自己主动递交证明材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条规定,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二、上班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 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所以工伤必须要符合对应的条件才能算工伤,否则的话是不能按工伤的流程来赔偿的,当然在实际生活中,一旦出现了工伤事故,那么对应的赔偿需要更加实际的伤残等级情况来看,伤残的程度不一样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结语 工伤手指伤残鉴定和赔偿的程序相对复杂。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手指骨折的伤残等级分为九级和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为7个月工资。若能提供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证明,则按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否则按社保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算。此外,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支付,金额为6个月工资。请注意,工伤需符合相关条件方可申请赔偿,且赔偿标准与伤残程度有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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