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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银行放贷时会查哪些因素
释义
    本文介绍了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对借款人的评估标准发生了变化,包括自然状况、清偿保障以及与银行的关系三大类。自然状况类包括借款人姓名、年龄、职业、贷款人数以及住房状况等;清偿、保障类包括贷款人的收入、资产等还款能力、个人征信;与银行关系类包括贷款人能给银行带来多少受益。文章呼吁购房人要注意银行市场的变动,规则变了要顺势而为,同时也要关注自身资质和贷款利率的变化。
    法律分析
    由于银行信贷政策趋紧,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对借款人的评估标准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即使借款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申请贷款的过程也可能会充满挑战。如今,银行在放贷时会关注哪些方面呢?我们总结后发现,主要可以归纳为自然状况、清偿保障以及与银行的关系三大类。
    一、自然状况类
    自然状况类,包括借款人姓名、年龄、职业、贷款人数以及住房状况,二手房的话还有房龄。
    1、贷款人年龄
    借款人年龄银行审核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年龄为18-65周岁,其中25-40周岁是比较受欢迎的群体,其次是18-25周岁40-50周岁的人群。年龄在50-65岁的人发生疾病的几率更大些,会影响到正常还款。
    2、贷款人职业
    职业同样会影响房贷审批,有些人群被归为优质客户,比如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以及世界500强员工,其工作收入较为稳定,通常受到银行的青睐。
    3、贷款人数
    确定贷款人数,如果有共同贷款人,银行还会审查其年龄、职业等跟主贷款人一样的资质,总之所有申请人的情况都会影响到贷款申请。
    4、房龄
    购买二手房的话,银行会审查房子房龄,通常是20-25年,房龄大的二手房可能会被降低贷款额度或者被严格的银行拒贷。而且房龄会影响贷款年限,一般房龄与贷款年限的关系为:房龄+贷款年限≤50年,但是城市间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有差别,有的要求最高不超过40年。今年政策收紧,有部分城市缩短了贷款年限,同时也缩短了房龄+贷款年限之和,对于二手房年龄的审查也变严了,在选房子的时候要注意二手房房龄的问题。
    二、清偿、保障能力类
    清偿、保障类包括贷款人的收入、资产等还款能力、个人征信。
    1、个人征信
    个人征信是获得贷款的前提条件,征信好说明借款人的贷款、还款习惯好,能保障今后按时偿还房贷。通常银行会审查贷款人5年内的贷款记录和2年内信用卡记录,严格点的会看更长期限内的征信。需要注意的是,连续3次或者累计6次逾期属于严重征信不良,会被银行拒贷。
    2、还款能力
    还款能力,包括贷款人的月收入、家庭年收入、家庭存款以及其他资产情况,通常月收入和月供之间的关系是:月供不超过月收入的一半,其他包括住房、金融理财产品、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都能从侧面反映借款人的经济能力。
    三、与银行关系类
    这一类,可以翻译成贷款人能给银行带来多少受益,毕竟银行也需要盈利,之前有的地方银行规定只要在该行存款达到一定额度就,或者申请的贷款达到一定额度就可以被归类为银行优质客户,享受首套房的优惠利率优先获得贷款,不过今年为了控制住房信贷扩张,各银行规定了放贷限额,一共就那些额度,跟去年相比,能放出去的贷款少了很多,影响到了整体收益,只能从贷款利率想办法了。多个城市取消了利率优惠,有的甚至将首套房利率上浮10%以上,甚至有人觉得现在银行放贷的规则变了:谁能接受利率上浮,就能更快放款,还款能力什么的都是次要条件了。市场在变,银行出于收益的考虑,不得不重新定位与购房人的关系。
    我们认为,虽然都是看还款能力、征信,今年跟去年的情况完全不同,去年是对于住房贷款的发放没有过多的限制,银行贷款利率普遍较低,供购房人的选择较多,放贷速度也较快,优质客户更能获得实惠。今年则不一样,整体信贷规模受到限制,各项资质审查都变严了,购房人申请贷款后要排队等额度,银行迟迟不放款,预计这种排队等额度的情况会持续到年底。
    给大家的建议是,目前的情况是在买房人受到各种限制,卖房人售房也没那么容易,整个交易市场较为冷淡,如果是刚需买房人,只要有需求并且找到了合适的房子,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任何时候出手都是可以的。如果是改善型购房人,想卖掉旧房换大房,要同时考虑买房和卖房子,由于放款周期长,要注意整体的时间成本是不是在自己接受范围内,因为交易时间越长,出现问题的概率越大,不太利于买房。无论是刚需族还是改善族,都面临着首付提高、利率提高、时间成本提高等问题,大家除了保证自身资质良好,还要注意银行市场的变动,规则变了要顺势而为,自己能接受到什么程度,是最需要考虑的事情。
    拓展延伸
    在银行放贷时,会查哪些因素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银行会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这是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其次,银行还会查借款人的资产情况,以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资产来承担贷款风险。此外,银行还会查借款人的负债情况,以避免过度负债。另外,银行还会查借款人的家庭背景,以确保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最后,银行还会查借款人的资金来源,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法性。综上所述,银行在放贷时会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资产情况、负债情况、家庭背景和资金来源等多个因素。
    结语
    由于银行信贷政策趋紧,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对借款人的评估标准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即使借款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申请贷款的过程也可能会充满挑战。如今,银行在放贷时会关注哪些方面呢?我们总结后发现,主要可以归纳为自然状况、清偿保障以及与银行的关系三大类。自然状况类包括借款人姓名、年龄、职业、贷款人数以及住房状况,二手房的话还有房龄。清偿、保障类包括贷款人的收入、资产等还款能力、个人征信。与银行关系类包括贷款人能给银行带来多少受益。虽然都是看还款能力、征信,今年跟去年的情况完全不同,去年是对于住房贷款的发放没有过多的限制,银行贷款利率普遍较低,供购房人的选择较多,放贷速度也较快,优质客户更能获得实惠。今年则不一样,整体信贷规模受到限制,各项资质审查都变严了,购房人申请贷款后要排队等额度,银行迟迟不放款,预计这种排队等额度的情况会持续到年底。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应关注银行市场的变动,规则变了要顺势而为,自己能接受到什么程度,是最需要考虑的事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
    借款人到期不归还信用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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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7: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