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容留他人吸毒取保候审后如果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会收监: 1、进入了法律禁止进入的特定场所; 2、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从事特定的活动; 4、没有或拒绝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