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著作权客体是什么 1、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在著作权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著作权客体是智力成果,但是它保护的智力成果仅仅涉及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也称为作品。 2、著作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的主体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保护的内容、著作权保护的期限以及侵权的相关。 3、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包括什么 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为永久,除此之外均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