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有效证据:(1)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提交事故的相应相关证据材料。(2)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其他证明。(3)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4)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不属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