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u型行驶怎么处理 |
释义 | U型路线不属于违章,高速交警不会罚款,但是收费站会根据行驶的时间收取通行费,待的时间越长收费越多。高速u型行驶不会被扣分。各地为了防止车辆在高速u型行驶恶意逃费,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高速u型行驶并不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会被处以罚款和扣分的行政处罚,但是收费站会根据车辆在高速上行驶的时间收取通行费,待的时间越长收费越多。什么是“U型行驶”? 如果车子从a收费站进,又从a收费站出,这就叫做U型车。简言之就是,上高速与下高速为同一个收费站。 U型行驶计费从该收费站到最远的一个收费站间的距离,自动生成费用。 U型行驶怎么罚? “U型行驶”和“J型行驶”均存在掉头与恶意逃费的主观故意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被发现了可能要加收2倍全程票款或者罚款。 根据《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在路网内一次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相同的车辆(U形车),按该站距路网最远的收费站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处以2000元的罚款。 不仅要收取路网最远距离的通行费,还要罚2000元,处罚是相当重!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扣6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扣12分。 【法律依据】:《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入口领取通行凭证,驶出时在出口交回通行凭证,并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损坏、调换、不能出示通行凭证,违法折返,难以确定驶入站或者通行里程的,驾驶人应当按照从驶出站到联网收费区域内最远端收费站的通行里程交纳车辆通行费。因高速公路经营者的原因无法核实车辆驾驶人所提供信息的,应当按照驾驶人提供的驶入站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通行凭证损坏、遗失的,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通行凭证工本费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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