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应该怎么处罚 |
释义 |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刑罚结构调整,涉及对犯罪与刑罚这两种社会现象本身的分析。因为作为刑事政策的选择,总是有所凭据的。而没有对犯罪与刑罚的深刻认识,就不可能在刑事政策上对刑罚结构作出科学的选择。 在刑事政策的视野中,犯罪是作为一种对象物而存在的,一切刑事政策均围绕犯罪而展开。因此,对犯罪现象的正确认识是确立科学的刑事政策的前提与基础。正如台湾学者张甘妹指出:“刑事政策乃达到犯罪预防目的之手段,而此手段要有效,须先对犯罪现象之各事实有确实之认识,如同医生的处方要有效,首先对疾病情况所为之诊断要正确。”〔3〕对于犯罪的认识,存在一个演变过程。古代社会,曾经把犯罪看作是魔怪作祟,以一种超自然的神学观点去理解犯罪。而在现代社会,犯罪越来越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与一定的社会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是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从社会学的观点出发,把犯罪视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及其变化都决定于一定的社会形态与社会结构。迪尔凯姆指出:犯罪不仅见于大多数社会,不管它是属于哪种社会,而且见于所有类型的所有社会。不存在没有犯罪行为的社会。虽然犯罪的形式有所不同,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也不是到处一样,但是,不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代,总有一些人因其行为而使自身受到刑罚的镇压。如果随着社会由低级类型向高级类型发展,犯罪率(即每年的犯罪人数占居民人数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则至少可以认为,犯罪虽然仍是一种正常现象,但它会越来越失去这种特性。然而,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相信犯罪确实会减少。许多事实都在证明,好像情况正与此相反。自本世纪以来,统计资料为我们提供了观察犯罪行为的动向的手段;实际上,犯罪行为到处都有增无减。迪尔凯姆由此得出结论:犯罪是一个社会的必然现象,它同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联系在一起,由此也就成为有益的,因为与犯罪有密切联系的这种基本条件本身是道德和法律的正常进化所必不可少的。〔4〕?尽管犯罪是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一生物一心理现象,尤其是犯罪的生物性、心理性,即犯罪人的人身因素对于确立刑事政策也至关重要,〔5〕但刑罚结构的调整,主要涉及在对整体犯罪趋势预测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刑事政策,对刑罚的规模和强度进行重新安排与定位。因此,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犯罪,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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