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的区别是什么差异? |
释义 | 文章主要介绍了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包括注册资本性质上的不同、出资额构成不同以及办理工商手续的程序不同。同时,文章还提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及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的影响。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是什么?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 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到财务的出资额。 1、注册资本性质上的不同: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2、出资额构成不同: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额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每年工商登记会变更但不会显示在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手续的程序不同: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二、认缴出资额怎么承担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由于《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资本须一次发行,但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分期缴纳,使得公司股东的实缴出资额与认缴出资额有时会不一致。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对会司承担责任范围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而不是以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缴制不需要注册资本一次性缴全,而实缴制则需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允许私企、公司的出现,而公司依法成立是要满足公司最低的资本的,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缴付出资也是有着实缴和认缴的。 结语 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在于,认缴出资额是指股东承诺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而实缴出资额是指股东实际缴纳到公司财务的出资额。认缴出资额是注册资本的法定数额,而实缴出资额则是根据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方式和期限实际缴纳的金额。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则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的出资人代表可以列席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就重整计划草案作出说明,并回答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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