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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转劳务派遣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在劳动合同有效期结束前,订约双方应该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请求改变合同主体都属于重大的劳动合同变更。如果公司想解除之间的劳动关系,尚缺乏合法的理由,选择强行解除的话,根据公司要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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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4: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