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各地区标准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十、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财税调节机制 积极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建设用地税收征管,适时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具体适用税额或税率标准,依法全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土地保有环节成本,探索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与集约用地相挂钩的税收调节机制。强化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返还或变相返还土地出让金,加大土地闲置费征缴管理力度。实行优惠奖励与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挂钩政策,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建立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奖励资金,对项目建成达产后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亩均税收贡献大或安置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实施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