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患者欠费谁来负责? |
释义 | 肇事者未必必须垫付医药费,受害者可自行垫付后再向肇事者索赔,也可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受害者可索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 法律分析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二,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可以自己先垫付。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患者医疗费用责任归属问题 交通事故患者医疗费用责任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患者的医疗费用责任主要由责任方承担。如果事故是由他人的过错造成的,责任方应负担患者的医疗费用。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通过民事诉讼或保险索赔来追回费用。此外,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也可为患者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患者来说,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途径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寻求法律援助或专业律师的帮助来解决医疗费用责任归属问题。 结语 交通事故患者的医疗费用责任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责任方应承担医疗费用,但患者可能需要先行垫付。治疗是首要,治疗结束后可向肇事方索赔,索赔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此外,通过交警可让保险公司垫付,也可自行垫付。了解自身权益和途径至关重要,可寻求法律援助或专业律师帮助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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