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立案了 |
释义 | 一定立案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取保候审的执行并不能代表犯罪嫌疑人一定是有罪的,单纯的齐取保候审也不会留下案底,自然也不会影响到子女。如果最后被判刑了,自然是会有影响的。 一般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是立案后侦查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开始结束时间是怎样的? 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看案件。 1.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是从取保候审决定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之日起计算的,在第十二个月在相同日期的前一天结束。如宣布之日为一月十五日,那么结束的日期为十二月十四日。 2.当然办案单位根据规定可以提前撤销取保候审决定,撤消决定宣布之日就是结束的日期。 在取保候审的期间是不可以开无罪证明的,并且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如果有违反的行为,是会被取消取保候审的,并且会决定逮捕。取保候审需要罪犯满足的一些条件,比如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等。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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