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简易交付和占有改定的区别: 1、生效时间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卖合同生效后,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是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则另一个合同生效时,视为所有权转移。 2、买受人占有方式不同:简易交付是买受人事先直接占有,占有改定是买受人间接占有。 3、简易交付指的是消灭让与人的间接占有,而占有改定指的是让与人为受让人设定间接占有。 4、适用范围不同:简易交付可以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占有改定只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转让,不能适用于动产物权的设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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