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八)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注册公司所需的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五)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六)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