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城管罚款一般是罚多少 城管罚款一般是罚20到200元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可视情节轻重处以20到200元不等的罚款,并可暂扣经营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地铁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 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备案。二、违章停车处罚依据是什么 1、违反禁令。也就是在标志、标线明确提示禁止停放的区域停车的。其实,这是典型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条款,从而产生了数个法律后果。处罚的标准是100元。不需先行警告; 2、违反禁令,驾驶人在现场拒绝驶离的。在禁止停放区域停车的,而驶驶人拒离立即驶离; 3、违反停车规定,在不应当停车地点停车的。经警告后,当事人拒绝驶离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处罚标准50元。需要先行警告; 4、违反停车规定,停车不规范的。也就是横在车位里,或着,车身距路边石超过30CM的。处罚的标准是50元。不需先行警告; 5、乱停车上下客的。也就是横在路中间或停在机动车道上,实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的道路上下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一百元以下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