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诋毁商业信誉既遂的刑事责任:行为人以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手段,诋毁他人商业信誉,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罪,依法应承担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