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令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2.各街道便民中心可以办理房犀租赁备案,现场打印社保信息单、房屋租赁备案凭证。 3.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建议申请人将卡式《成都市居住证》换成本式《四川省居住证》。 5.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现调整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不再要求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简便了手续,更为人性化。办理时间和地点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可提供《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持证人在其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登记点申请办理,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居住登记证明》所在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