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去世妻子要赡养丈夫父母吗 |
释义 | 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赡养丈夫的父母。 只有成年子女,才具有对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其他人都不具有赡养他人父母的法定义务,两人形成了婚姻关系,作为儿媳也不具有赡养丈夫父母的义务,赡养公婆不是儿媳的法定义务,丧偶儿媳对丈夫父母尽了抚养义务的,可以作为丈夫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将自动解除,丈夫先于婆婆死亡,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以下六个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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